一企业安埋暗管偷排废水 罚款近两千万元 两高管获刑

企业安埋暗管偷排废水 罚款近两千万元 两高管获刑

20180604       重庆日报

“这个企业很狡猾,都选在凌晨偷排污水。”该负责人回忆说,起初,执法人员一无所获,经过一周的蹲守后,终于在1月21日凌晨,逮到了现行,固定了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。

  经检测,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锌,且大大超出国家标准。

  案件取证困难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

  “环保案件普遍存在取证困难的情况。”杨熹介绍,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,渝北区检察院依托“两法衔接”机制,提前介入,会同北碚区公安分局、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多次赴案发现场,引导侦查机关取证,并由环保局提供专业技术支持,使该案顺利结、起诉。

  “这起案件中,我们提前介入时就遇到了困难。”杨熹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,她回忆说,首先,重金属超标是否属严重污染环境,当时的司法解释并不明确。其次,暗管埋在地下,具体埋在哪也无法确认。

  为了确定废水中的锌是否属于有毒物质,是否会严重危害环境,杨熹开始自学,翻阅大量材料、文献,并多次请教相关专家。最后经论证,证明了该种重金属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。

  面对“暗管在哪”这一取证难题,杨熹又学着看厂区管道布置图。“一开始完全看不懂。”杨熹说,没有其他办法,她只有像以前参加高考那样学习,反反复复看,多请教多研究,总算弄懂了哪是闸口、哪是排放口、管道走向。

  同时,为了更好地举证,杨熹建议侦查机关利用航拍技术对整个厂区进行拍摄,并将两张图结合起来,她发现谭勇和邹强安埋暗管的“秘密”——利用地势高差偷排废水。

  “这样,我们不仅找到了埋在地下的暗管,还清楚了废水流向,可以更有力地指控犯罪。”杨熹说。

  2016年3月25日,犯罪嫌疑人谭勇、邹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。2016年9月12日,渝北区检察院指控两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,向渝北区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2017年10月30日,渝北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谭勇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被告人邹强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  同时,两江新区环保局对涉事企业作出顶格行政处罚——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罚款1989.5760万元。

  地下暗管已被水泥封堵

  新入驻企业达标排放

  “现在,原企业已经关闭停产了。”杨熹说,如今,另一家企业正在继续使用该污水处理厂。此行目的,就是联合环保部门对这家新企业进行监督。

  说着,杨熹与环保执法人员一起打开了雨水井盖,仔细查看起来。

  重庆日报记者也俯身朝井内看去,井底有少许水,水面漂浮着干枯的树叶。“这就是被封闭的暗管。”杨熹指着井壁上的一块圆形水泥“补丁”说,这根暗管另一头连接着地下的排污管,废水就这样直接流入这口雨水井里了。现在,暗管已被切断且用水泥封堵起,生产废水经过正常处理后,已经达标排放。

  “因为有了前车之鉴,我们现在非常注重环境保护。”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,接手污水处理厂后,为确保排放污水达标,该企业投入了200多万元,对污水排放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维修,达到了排放标准。

  杨熹介绍,渝北区检察院负责办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辖10个区的环保案件,具体由两江新区检察室办理。

  去年以来,渝北区检察院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9件143人,其中今年1—5月起诉19件27人,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人。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,该院还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,提高民众环保意识,督促20名犯罪嫌疑人补植树木400株,投放鱼苗6.5万余尾,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2.4万元。

“这个企业很狡猾,都选在凌晨偷排污水。”该负责人回忆说,起初,执法人员一无所获,经过一周的蹲守后,终于在1月21日凌晨,逮到了现行,固定了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。

  经检测,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锌,且大大超出国家标准。

  案件取证困难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

  “环保案件普遍存在取证困难的情况。”杨熹介绍,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,渝北区检察院依托“两法衔接”机制,提前介入,会同北碚区公安分局、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多次赴案发现场,引导侦查机关取证,并由环保局提供专业技术支持,使该案顺利结、起诉。

  “这起案件中,我们提前介入时就遇到了困难。”杨熹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,她回忆说,首先,重金属超标是否属严重污染环境,当时的司法解释并不明确。其次,暗管埋在地下,具体埋在哪也无法确认。

  为了确定废水中的锌是否属于有毒物质,是否会严重危害环境,杨熹开始自学,翻阅大量材料、文献,并多次请教相关专家。最后经论证,证明了该种重金属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。

  面对“暗管在哪”这一取证难题,杨熹又学着看厂区管道布置图。“一开始完全看不懂。”杨熹说,没有其他办法,她只有像以前参加高考那样学习,反反复复看,多请教多研究,总算弄懂了哪是闸口、哪是排放口、管道走向。

  同时,为了更好地举证,杨熹建议侦查机关利用航拍技术对整个厂区进行拍摄,并将两张图结合起来,她发现谭勇和邹强安埋暗管的“秘密”——利用地势高差偷排废水。

  “这样,我们不仅找到了埋在地下的暗管,还清楚了废水流向,可以更有力地指控犯罪。”杨熹说。

  2016年3月25日,犯罪嫌疑人谭勇、邹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。2016年9月12日,渝北区检察院指控两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,向渝北区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2017年10月30日,渝北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谭勇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被告人邹强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  同时,两江新区环保局对涉事企业作出顶格行政处罚——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罚款1989.5760万元。

  地下暗管已被水泥封堵

  新入驻企业达标排放

  “现在,原企业已经关闭停产了。”杨熹说,如今,另一家企业正在继续使用该污水处理厂。此行目的,就是联合环保部门对这家新企业进行监督。

  说着,杨熹与环保执法人员一起打开了雨水井盖,仔细查看起来。

  重庆日报记者也俯身朝井内看去,井底有少许水,水面漂浮着干枯的树叶。“这就是被封闭的暗管。”杨熹指着井壁上的一块圆形水泥“补丁”说,这根暗管另一头连接着地下的排污管,废水就这样直接流入这口雨水井里了。现在,暗管已被切断且用水泥封堵起,生产废水经过正常处理后,已经达标排放。

  “因为有了前车之鉴,我们现在非常注重环境保护。”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,接手污水处理厂后,为确保排放污水达标,该企业投入了200多万元,对污水排放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维修,达到了排放标准。

  杨熹介绍,渝北区检察院负责办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辖10个区的环保案件,具体由两江新区检察室办理。

  去年以来,渝北区检察院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9件143人,其中今年1—5月起诉19件27人,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人。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,该院还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,提高民众环保意识,督促20名犯罪嫌疑人补植树木400株,投放鱼苗6.5万余尾,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2.4万元。

“这个企业很狡猾,都选在凌晨偷排污水。”该负责人回忆说,起初,执法人员一无所获,经过一周的蹲守后,终于在1月21日凌晨,逮到了现行,固定了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。

  经检测,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锌,且大大超出国家标准。

  案件取证困难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

  “环保案件普遍存在取证困难的情况。”杨熹介绍,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,渝北区检察院依托“两法衔接”机制,提前介入,会同北碚区公安分局、市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多次赴案发现场,引导侦查机关取证,并由环保局提供专业技术支持,使该案顺利结、起诉。

  “这起案件中,我们提前介入时就遇到了困难。”杨熹作为该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,她回忆说,首先,重金属超标是否属严重污染环境,当时的司法解释并不明确。其次,暗管埋在地下,具体埋在哪也无法确认。

  为了确定废水中的锌是否属于有毒物质,是否会严重危害环境,杨熹开始自学,翻阅大量材料、文献,并多次请教相关专家。最后经论证,证明了该种重金属会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。

  面对“暗管在哪”这一取证难题,杨熹又学着看厂区管道布置图。“一开始完全看不懂。”杨熹说,没有其他办法,她只有像以前参加高考那样学习,反反复复看,多请教多研究,总算弄懂了哪是闸口、哪是排放口、管道走向。

  同时,为了更好地举证,杨熹建议侦查机关利用航拍技术对整个厂区进行拍摄,并将两张图结合起来,她发现谭勇和邹强安埋暗管的“秘密”——利用地势高差偷排废水。

  “这样,我们不仅找到了埋在地下的暗管,还清楚了废水流向,可以更有力地指控犯罪。”杨熹说。

  2016年3月25日,犯罪嫌疑人谭勇、邹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。2016年9月12日,渝北区检察院指控两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,向渝北区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2017年10月30日,渝北区法院判处被告人谭勇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被告人邹强犯污染环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  同时,两江新区环保局对涉事企业作出顶格行政处罚——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罚款1989.5760万元。

  地下暗管已被水泥封堵

  新入驻企业达标排放

  “现在,原企业已经关闭停产了。”杨熹说,如今,另一家企业正在继续使用该污水处理厂。此行目的,就是联合环保部门对这家新企业进行监督。

  说着,杨熹与环保执法人员一起打开了雨水井盖,仔细查看起来。

  重庆日报记者也俯身朝井内看去,井底有少许水,水面漂浮着干枯的树叶。“这就是被封闭的暗管。”杨熹指着井壁上的一块圆形水泥“补丁”说,这根暗管另一头连接着地下的排污管,废水就这样直接流入这口雨水井里了。现在,暗管已被切断且用水泥封堵起,生产废水经过正常处理后,已经达标排放。

  “因为有了前车之鉴,我们现在非常注重环境保护。”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,接手污水处理厂后,为确保排放污水达标,该企业投入了200多万元,对污水排放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维修,达到了排放标准。

  杨熹介绍,渝北区检察院负责办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辖10个区的环保案件,具体由两江新区检察室办理。

  去年以来,渝北区检察院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9件143人,其中今年1—5月起诉19件27人,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人。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,该院还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机制,提高民众环保意识,督促20名犯罪嫌疑人补植树木400株,投放鱼苗6.5万余尾,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2.4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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